當遇有出人人員拒不交驗出人證件時

2016-03-27 21:37

當遇有出人人員拒不交驗出人證件時

1.糾正違章一定要先禮後事,態度和藹,說話和氣,以理服人,切忌生硬訓斥,

2.對拒不交驗出入證件手續的,要講清道理,嚴格按照門衛制度,無入門證的不予入內,無出門條的物資不予放行。

3.一旦發生糾紛要沉著冷靜,忌防急躁。一方面堅決按照門衛制度辦事;另一方面及時報告客戶單位的有關部門,請求前來協查解決。

4.原則問題不能退讓,非原則問題不予計較。要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一般事情,待將事由經過報告客戶單位,由客戶單位領導主持公道;確實危及自身安全的,要按照正當防衛的條件予以處理。
 

來源:李晓明,1998:中国保安学(修订版) ,警官教育出版社,P.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