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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版權條例規定複製品在內聯網的儲存期不可超過連續 12 個月,所以到期要刪除SOA的教材及文章了!

 

《版權條例》第 41A(5)條已清楚列出,如學校憑藉「公平處理」豁免條文, 教學而複製教材/學材並在內聯網上向老師/學生提供該等複製品,學校必須確 保該等複製品在內聯網的儲存期不超過在有關指明課程中為教學或接受教學 的目的而有需要保留的期間或(在任何情況下)不可超過連續 12 個月。學校應遵 守以上規定,以保障版權擁有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假若學校與版權擁有人或其代理人有特許協議,則可根據有關協議 而釐定教材/學材的儲存期。